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非诉业务部办理法律顾问业务始终坚持:主办律师牵头,选任专业律师组成服务团队,以法律风险测评工作为基础,以中长期客户需求为服务目标的原则,循序渐进深入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先后为漯河公司编制《主要板块法律风险测评报告》《法律顾问工作计划》《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常用合同范本参考使用手册》《公司日常法律事务操作手册》等文件,并结合实际工作与法律顾问工作计划定期对公司人员开展法律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为企业插上隐形翅膀,助力企业稳健成长!
?对合同主体的审查,主要包括对履约能力的审查
对合同主体的审查,主要包括对履约能力的审查
对于履约能力的审查,需要了解以下几点:
对方的负债情况:有无抵押贷款,以防出现资不抵债,导致交易不能继续履行。
资产经营状况:一方面了解对方的资产有没有对外做担保,是否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即使违约也有能力赔付;另一方面,在工商局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对方股东情况,股东是否稳定,注册出资是否与交易金额相当。
过往业务情况:根据以往其他业务的履行情况,大致了解对方的业务能力,交易完成度等,以及可能会在哪些方面出现问题。
在交易过程中,处于不同的商业地位,提出的权利和要求可能不同。以上信息可能被对方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而拒绝告知,或因为对方处于较高的商业地位而不愿意详细提供。但在交易过程中,为了保护己方的权益,提前防范风险,应尽可能的进行审查,或要求对方出具一份书面情况进行说明。
最后,提示公司或个人在进行重大交易时,一旦识别到合作相对方可能存在以上任一风险的可能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评估风险,不可盲目签订合同,错过好的挽救时机!
因此股权转让所包括的权利是股东权的全部内容: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
8.股东优先认购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股东权利损害救济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等。
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